逆转裁判1攻略_逆转裁判1第三章
1.逆转裁判攻略
2.逆转裁判1最后一章的攻略
3.逆转裁判1简单攻略?
你如果要剧情攻略我有:
第一话 最初的逆转
鲜血从一只沾满了鲜血的凶器——小型雕像上滴下,一只可怕的手正握着这雕像……
“……混蛋,为什么我会碰到这种事……”
“……我可不能被抓住……所以……一定要找个人嫁祸,可是找谁呢!”
“……对了,就找那家伙……”
男子的脑海中浮现出一个身影“如果嫁祸给他的话……”
「8月3日上午9点47分,地方法院被告人第二候客室中」
主角成步堂龙一(ナルホド)和所长(チヒロ)寒喧几句。主角因为是第一次登上法庭,所以十分紧张。并表示这次的辩护,也是因为十分想帮助委托人。
这时传来一阵喧哗……
一个叫矢张(ヤハリ)的人哭闹着来到主角面前,他一心想死,因为失去了最心爱的女友。主角看到满脸是泪的他,难以想象这样软弱的人就是自己女友的罪犯,但报纸上写着的确实是他的名字……
这次的事件非常简单:高级公寓的一个房间中,一名年轻女性被杀。被逮捕的是和她交往的不走运的男子——矢张政志,他是主角从小学时代开始的亲密朋友。主角比谁都了解他,所以不相信他会是罪犯。主角要替他伸张正义的另外原因是——他欠了主角一大笔钱。
「8月3日上午10点整,地方法院第二法庭」
法官宣布审理开始,检察官アウチ(所谓检察官,就是想方设法也要让被告被判定有罪的人)表示准备完毕。主角(成步堂龙一,三个月前刚成为辩护人,今天是第一天上法庭)虽然也表示作为辩护人已经准备完毕,但脑子里却一片空白。法官看到主角如此进展很担心,所以先提一些简单的问题来看看主角是否真的准备好了。
法官:首先,请说出这次事件的被告人名字。
主角选择回答:矢张政志
法官:下一个问题,现在审理的是事件,请说出被害人的名字。
这时所长会在旁边提示主角,关于不清楚的事,可以按键随时查看《法庭记录》来得到信息,然后可以按键来切换查看证物和人物介绍两个大项。
主角选择回答:高日美佳
法官又问:被害者的死因是什么?
主角选择回答:被不尖利的凶器所杀。完成回答后,法官宣布审理可以开始。
法官开始问话:检察官,我有问题想问你,正如成步堂所说,被害者是被钝物所杀,那钝物到底是什么样子的?
检察官:是一个“思想者”的摆设,就横放在死者的旁边。
证物的资料被记载到《法庭记录》中,所长提醒主角,这证物将是辩护的有利武器。接下来,法官宣布带证人上庭,但是检察官想先盘问被告人。这时所长会提醒主角应该仔细聆听,这是辩护的关键。只能祈祷被告人不要说些多余的话,从中可以找到反击的机会,检察官开始发问。
检察官:被告,你是否最近被死者甩了?
被告:什么!我们可是本世纪最合适的一对恋人,只是最近不打电话也不见面了而已。太小看我了!
检察官:我们通常把这种情况称作“被甩了”,死者根本就是玩弄你,把你甩在一边,被害前一天也是刚从海外旅游回来。
被告:你说什么!胡说,我不信!!!
检察官:法官大人,这是死者的护照,死者在被害前一天,还在纽约。
检察官:死者虽然是模特,但是收入并不多。好象有很多给她小费的老头子,死者应该是以这种的形式来取得钱,并且去海外旅游的,被害者就是这样一个女人。现在请问被告,你认为死者是怎样一个人呢?
会出现选项,但无论主角选哪个,矢张都会说:混蛋,那臭女人竟敢耍我,我要宰了她!!!去天国问那臭女人吧!
检察官继续盘问:被告,事件发生当日,你去过死者房间吗?
但无论主角怎么提示矢张回答,检察官都会表示有证人目击被告从现场逃离。那证人正是发现死者的人,他也是事发当日劝主角买他报纸的人——山野星雄。
证人被带上法庭要开始说证词了,这时主角应该仔细聆听证人的证词……
法官:那么现场的电话为什么不能用呢?
检察官:事发当日,公寓正好停电。
法官:但即使停电,电话还是可以使用的啊?
检察官:是的,但是因为那种电话是子母机,所以子机需要电而无法使用,现场的证人使用的就是那种电话的子机。法官大人,我们已经准备了停电记录。
接下来,就是作为主角的辩护人开始“寻问”了。所长告诉主角,所谓“寻问”就是找出证词中的疑点。如果作为被告的委托人是无辜的,那么证词中就一定有谎话存在。关键就是在证物上或证物和证词之间,一定会有不相符的地方。首先找出法庭记录和证词矛盾的地方,然后如果能找到矛盾的证物的话,就把证物摆在证人面前。(按键列出证物后,按A键提出质疑)
辩护规则:证词可以用左键或右键进行一句句回放。如发现证词本身有问题,就按键来提出质问。如果找出证物无法说明问题的话(按键列出证物后,按A键提出质疑),就算失败。失败5次的话,就会失去法官的信任。
寻问开始,证词共10句,要找出其中矛盾的地方加以反击。
列出案件的证物,就很容易就找出其中的破绽了,那就是发现死者的时间和死亡报告中死者的死亡时间不符。在证词的第8句,按键列出解剖记录再按A键提出质问。
在死者被发现的时间上,需要证人进一步的证词来说明,主角也可以从中找到更进一步的矛盾。
关于发现死者的时间,证人又做了6句证词。
证词完毕,主角可以再次开始寻问。
揭穿他后,法官再一次希望他提供正确的证词。
证人接着又做了关于听到报时的4句证词。
一系列的寻问后,法官会问主角,对于证人的证词是否还有问题想问。
主角选择回答:还有问题。然后质问道:这钟只有拿起那摆设仔细看,才能发现。但你没有进屋子,你又是怎么知道那是一个钟的?而且还看了时间?这不是天大的矛盾吗?
接着主角选择强制性断言:一定是因为你事发当日,进入了那房间。
主角开始追击:为什么你会知道那个摆设是钟呢?那一定是因为你当天进入了那间屋子。所以说,那天用时钟摆设打倒死者的人就是你!!!一定是因为当时正好那个钟响了,而且你听到了那钟声!山野君……你因为被惊吓了,所以那摆设就从手上滑了下来。而那时候的响声,给你留下了很深的印象,所以你只对时间记得如此的清楚。
证人山野:我当时……确实……听到了……不……是看到了……啊……真烦人,竟然对这些细小的事抓住不放。就是那家伙,我看见他了,处死他,把他处死……
检察官:法官大人,辩护人还没有拿出什么证据呢。
法官:辩护人,你为什么说证人听到的就是这个摆设中时钟的报时声呢?
主角:这是非常简单就能知道的事。
接着主角选择回答:试着让时钟报时。
主角试着让钟报时,众人听到的声音是9:25.但现在的时间却是11:25,那正好证明了山野听到的声音也是晚了2小时的钟,和这个摆设的时钟一模一样。
山野辩驳道:虽然这钟也晚了两小时,但是你又怎么知道这摆设在事发当时也是晚了2小时呢?……
就在主角无言以对,法官将要认定山野无罪的时候。所长开始鼓励主角,她希望主角可以作为辩护人采取“逆转”的思维方式:既然说“那时钟在事发当天是否晚了两个小时不能确定”,那么为什么那时钟会晚了2个小时呢?
果然还是所长经验丰富……
法官要求辩护人拿出能说明那个钟为什么会晚两小时的证据。
主角:就是那护照!死者那天从纽约刚回日本,而纽约和日本的时差是14小时。那也就是说,纽约凌晨2点的时候,日本正好是下午4点。死者在回国后,没有把时钟的时差调整过来!所以你听到的时间就差了两个小时。怎么样,山野……
山野终于承受不了主角的狂轰烂炸,终于崩溃了。他被逮捕,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法官:成步堂,你竟然那么直截了当,让我吃惊不小,竟然在那么短的时间里就让你的委托人解困,并让显出原形。现在我就开始判决,被告人矢张政志,无罪!!!
法庭上下顿时一片欢呼,这时法官宣布审理结束。
主角:叫做山野的男人,好象是趁家中无人,而去行窃的惯犯。一边卖报纸,一边以无人的家庭作为目标。那一天,矢张去拜访的时候,死者不在家,等他走了后,山野就潜入房中。正在行窃时,死者回家了,勃然大怒的山野就拿起身边的摆设……
「8月3日下午2点32分,地方法院被告人第二候客室」
矢张认为死去的美佳在玩弄他的感情,但主角却以美佳带着矢张制作的摆设一起去了纽约为证据,说明美佳还是想着矢张的。
所长:成步堂君,证物就是这样一种东西,从不同的角度看,它的意义是完全不同的。人也是这样,我们并不知道被告是有罪还是无罪。但是作为辩护人,我们需要做的就是相信他,相信委托人,就是相信自己。成步堂君……变的更强吧……自己坚信的东西,即使到最后也不能放弃。
第二话 逆转姐妹
「9月5日上午9点27分 绫里法律事务所」
电话铃声响起,原来是所长打给她妹妹的,拜托她在开庭以前保管一下证物——一个“思想者”的座钟。座钟现在不走了,因为把里面零件拿走了,取而代之的是放入了一份文件,那就是证物。约好晚上9点让她妹妹去事务所去拿。
「9月5日晚上8点57分,绫里法律事务所」
一个陌生人的声音:千寻**,把那文件交给我吧。
所长:这里没有你想要的。
陌生人:你说谎的水平好象不高啊,不就放在那里吗……藏着那份文件的“思想者”。
所长:为什么你会知道!
陌生人:哈哈哈,难道你不知道吗?收集情报就是我的工作。
所长:我太大意了。
陌生人:很抱歉,有一件事要和你约定,那就是……要你永远的沉默……
「9月5日晚上9点零8分,绫里法律事务所」
主角来到事务所找所长,但是觉得不对劲,而且闻到了血腥味。
使用移动指令进入所长室,看到了惊人的一幕,一个女孩正扶着奄奄一息的所长靠在墙上。
此时女孩晕倒,将其安置到休息室。回来看所长,身上只有微热,已经差不多要……
发现所长身边是横卧着的凶器——“思想者”的雕像,地上都是玻璃碎片,还看到所长身旁有张纸片。上面用血写着——マヨイ。
然后到房间右侧调查电话时,这时突然窗外有人大叫……原来对面旅馆有个女子正拿着电话话筒看着这里。
回到事务所发现女孩已经醒了,原来她叫真宵。主角突然想起那张收据上用血写的字。这时主角选择“对话”可以了解到女孩就是所长的妹妹。当主角拿出证物——领收书(收据)给她看时,她吓了一跳。这时警车声响起,原来是刚才那位女子报的警。刑警发现收据后逮捕了真宵。
在拘留所探望室,主角表示愿意担任她的辩护人。与真宵交谈后得知她是正在学习的灵媒者(以灵力作为媒体来和灵魂进行交流)。接着问起当日的情况,她想给主角听她手机里的通话录音,却发现,手机被刑警没收了。这时真宵表示有事拜托主角,给了一个辩护人地址。主角同意去找那个辩护师,来到星影律师事务所,却发现没人。
回到拘留所从真宵处知道了绫里家族的事:父亲在她们年幼时就去世了,母亲也下落不明,绫里家族的女子都有很强的灵力。15年前,因为一个男人,她们的母亲“破灭”了,也就是消失了。几年后,她姐姐说要当辩护律师,就下山去了,那以后真宵就一直一个人住着。然后主角就关于她母亲“破灭”的事询问了一下。原来在15年前,有一起让社会恐慌的事件,警方无论如何都要找出凶手,所以就拜托她们的母亲用灵力和死者对话找出凶手,结果那个罪犯被逮捕了。但是因为她们母亲的一句话,那个凶手无罪释放了,然后有个男人把这作为独家新闻,就作假调动媒体陷害她们的母亲。结果成为了全日本的笑柄,从姐姐那里得知,那个男人叫做コナカ。
在绫里法律事务所碰到了那个刑警,得知他叫糸锯圭介。经过交谈可以得到所长的解剖记录,并了解到检察局将会派称作“御剑检事”的ミツルギ作为检察官,听说他为了取胜而不择手段。给刑警看证物了——真宵のメモ。然后会有选项,是否要告诉刑警想拿回手机的实情。但无论选哪个,主角都会编个谎话来隐瞒,然后得到真宵の携帯电话。
此时与刑警交谈会得知证人叫松竹梅世,还在那家旅馆里面。现在可以到板东ホテル调查,那个女证人离开后,当调查了房间里半开着的抽屉时,她突然前来阻止,难道那里面放着什么重要的东西吗……盘问了半天,也没套出什么来。
再次来到星影事务所,发现辩护师星影回来了。但当主角说明来意时,他却拒绝了,借故事务繁忙。然后又问了那幅墙上的画,那是他十分看中的画。回到拘留所,主角告诉真宵那个辩护师拒绝了她的委托,然后就决定替她辩护了。
但还有个疑问,那旅店里的女子的抽屉中到底有什么?所以就赶到旅馆,正好碰上那女子在洗澡,趁此机会正好调查一下屋子。并且有个服务员让主角转告那个女子,コナカルチャー股份公司叫小中的打给她电话过。主角觉得这名字耳熟,突然想起这名字是真宵提到的让她母亲“破灭”的那个男人……
于是开始调查,在抽屉中竟然发现了。记录之后,就要开庭了……
「9月7日上午10点,地方法院第一法庭」
第一证人——刑警糸锯圭介上庭,以一张的形式进行事件现场的说明:死者倒在窗口处,因被钝器所击流血过多致死。凶器“思想者”的摆设就横倒在一旁。那凶器的重量即使女子也是可以利用的。
摆设被送到法官那里,那张被登录法庭记录。刑警表示当时立刻逮捕真宵是有足够证据的,所以法官提出让刑警开始关于逮捕理由的证言。
证言结束后从真宵那里会扔来纸条提醒主角无论如何都要拿出气势,让证人有所动摇。
寻问开始了,主角以第5句证言提出了质疑。
主角:你为什么会立刻逮捕真宵?
刑警:因为那是目击证人说的。
主角:你刚才是否说,因为有了铁证如山的证据,所以逮捕了被告人吧。
刑警:嗯,我是那么说的。是我吗……
检察官和法官都表示刑警确实说了。
主角:那样可疑放荡的女人证词,怎么能算铁证呢!
刑警:什么!梅世并不放荡,而且也不可疑。那个……虽然有点放荡……
法官表示刑警的证词有问题,所以想让他再次开始证言。
刑警再次作出证言,作完后法庭上下一片喧哗。
再次寻问开始,以解剖记录来质问第6句。一番争辩后,从检察官那里得到了新的解剖记录,然后就带上第二证人——目击报警证人梅世。检察官开始盘问这女子。她回答事件发生的9月5日晚上,她在旅馆。她说是那天下午办理的住宿手续。那间房正好对着事务所。然后她也作出了一番证言。
主角以第3句证言提出了质疑,在梅世目击的凶手是否真宵上出了问题,所以法官再次要求她进行证言提供。
在梅世再次提供证言后,主角还是抓住老问题——光看外表是无法知道那是一个时钟的。
梅世:因为,我听到了那时钟报时了。
检察官:旅店离事务所很近,能听见也不奇怪。
然后主角选择回答:时钟应该不会响的
再选择说明原因:里面没有机械装置
法官立刻调查时钟,证实了那里面确实是空的。但是检察官表示,还不知道里面的机械装置是否在事发以前就已经没有了。所以法官要主角证明这一点——机械装置是何时被拿走的?
主角拿出了真宵的手机,从对话中证明了这一点。但是梅世又说,因为在外面也看到过同样的时钟摆设。主角以“思想者”的时钟作为证据,表明这是他朋友亲手制作的,在商店里是看不到的。
这时梅世发怒了。法官让主角来说明一下为什么她会知道那是时钟。
主角选择回答:因为她听到了情报。
法官需要主角提供进一步的证据,主角就以发现的作为证据揭发女证人在窃听事务所的电话。但是检察官反对主角的说法,要让主角拿出可以证明“通过窃听就可以知道凶器是时钟”的证据。主角拿出了真宵的手机证明了这一点。梅世恼羞成怒,这时主角瞅准机会开始反击。
是你干的吧?为什么要窃听?
但是梅世称当时因为有服务生为她服务,所以可以证明她不在现场,和事件无关。
主角选择盘问服务生,但检察官表示反对:如果要盘问,就要答应一个条件。那就是,服务生的回答如果可以证明梅世在场的话,那么主角要承认被告有罪,不能再进行辩护。主角只能答应。
服务生作为证人上庭,也作出证言。
起初主角并没有找到什么破绽。当法官正要宣布证人可以离开时,主角要求提出最后一个问题。
这几个选择分别是从不同角度来拆穿服务生,使他只能老实交代真相。原来是检察官不让他把这些说出来的。办理住宿手续的是2人——梅世和另一个男人,而且在9点送咖啡去客房的时候,并没有看到那个男子。
主角指出:罪犯不是真宵,而应该是和梅世一起的男人。因为检察官隐瞒了那个男子的存在,所以法官宣布休庭,等进一步调查后,再开庭。
在等候室,主角和真宵交谈了一下后,打算继续寻找线索。
拘留所会面室,主角找梅世谈话,但从她口中没有得到任何信息。去星影法律事务所,发现墙上的画不见了。看到了桌上的照片,但只能拿其中一张作为法庭记录。
在旅馆给服务生看“D6号事件。资料2”得到ボーイの宣誓书。回到拘留所在梅世面前拿出D6号事件资料2及ボーイの宣誓书,用连哄带劝的方法得知照片上的男人是那天和梅世一同住宿的。他是信息处理公司的老板小中,以贩卖情报来赚钱的“专家”。来到コナカルチャー和小中交谈了一番。发现他房间里的那幅画就是星影的那幅,还知道了梅世是他的秘书。但是他对事发当天夜晚的事闭口不谈,声称警察局和检察院都是他说了算。在和小中的(绘のこと)对话中、选(いい绘ですね)以外的选项。
现在去星影法律事务所可以碰到星影。虽然一开始他还是不想说,可当主角提及那幅画时,他觉得只能全盘托出了。原来,小中一直在干威胁别人的营生,他的公司就在寻找人们的把柄。星影这15年里一直付给他钱,就是因为《D6号事件》。他之所以没有接受真宵的辩护委托,果然是因为受到了小中的胁迫。星影告诉主角要逮捕小中是绝对不可能的,因为他掌握了法官、律师、检察院长、警察乃至政治家等司法部门要员们的把柄,可以随便操纵他们。
主角还了解了《D6号事件》的真相——15年前,星影接受了一个灵媒师的委托,就是所长的母亲。她接受了警察的委托,想利用灵媒来进入事件被害者,但失败了。因此她被警察指控欺诈。但是那事件至今没有解决。星影受到胁迫,是因为这事件的最大秘密——警察拜托灵媒师,这是绝对不能泄露的,但星影却让小中知道了。最后星影对主角说:好吧,你执意要和他斗,就去绫里事务所好好调查一下吧。因为千寻所长一直在追查小中,所以一定会留下某些记录的。
因此,主角立刻赶到律师事务所。调查文件架,发现三个文件。一一阅读后,发现有一页不知被谁拿走了。最后得到了“新闻记事”作为法庭记录。然后把这个拿给小中看,小中竟然打电话给检察院长,说要告发主角是杀死绫里所长的罪犯,而且他要作为目击证人出庭,并叫来了刑警立刻逮捕了主角。
「9月8日下午3点37分,拘留所会面室」
主角碰到了已经被释放的真宵。主角希望她明天能来参加审理,真正的要作为目击证人出现,主角和他的真正较量即将开始……
「9月9日上午9点52分,地方法院被告人第一等候室」
这里碰到了检察官御剑,他告诉主角,检察院院长叫他无论如何都要让证人的说法成立,而且法官也会站在他们那一边。
「9月9日上午10点,地方法院第一法庭」
现在开庭,主角将为自己辩护。小中出庭作出证言。
在寻问开始时要注意一下手头的法庭记录,最好把新老法庭记录都翻一翻。质问第8句证词,再用梅世の证言书找出小中新证言中的破绽。
主角:梅世明明说是看到被害人向右逃跑,但是你说向左。如果照你所说,被害人逃跑的方向根本就是死路一条。你又如何解释!
小中:奇怪啊,我明明看到是往左逃的啊……
真宵:辩护人先生,他好象也不像在说谎啊。
法官:辩护人,你对梅世和小中的说法,有什么看法?
主角选择回答:二人都说得对。
主角:小中和梅世都没有说错,因为……小中的目击现场不是在旅馆,而是在绫里律师事务所!
法庭内一片喧哗,主角将情况进行详细说明。但是小中想抵赖,而且又有法官和检察官支持他,只能让他再一次进行证言。
当小中关于向左逃跑的证言作完后,寻问开始。主角以解剖报告指出被害人只受到一下打击。当要小中对此作出解释时,检察官和法官想阻止主角继续寻问。但法庭上下都极力站在主角一边,要求继续审问小中,法官只能让主角继续盘问。
小中再次作出了证言后,主角问他听到了什么的响声,他说是立式台灯。主角认为他不是听到,而是看到。所以小中更正了证言:向窗外看去,看到立式台灯滚在地上。然后主角拿出台灯的碎片,对这句继续发问并指出台灯不可能滚在地上,而是已经破损了。
主角:即使你看到了碎片,你不可能知道那就是立式台灯。那么,你到底是在什么时候看见那立式台灯的呢?快回答!
小中:那,那还用问?当然是……倒……倒下前看到的。
主角:那就是说,你是在被害人受袭击前看到的立式台灯吧?
小中:对!那样……就没问题了吧?
主角:有很大的问题!小中,你说的是那样的吧:在时间引起前,从旅店的窗口处看到了立式台灯。
小中:YES!就是那样!
主角:那是不可能的!立式台灯根本就不可能看见!
主角拿出法庭记录中的上面图。
主角:从旅馆能看到事务所的,只是这样一片区域,但是却无法看到立式台灯。所以,小中!如果你在板东旅馆的话,那么那灯是不可能看见的!然后,倒下的灯,你也是看不见的。因为那粉碎的玻璃,怎么看都不会知道那是灯的碎片。那么,你到底是什么时候看到的那灯呢!只有在那灯倒下的瞬间!能看见的地方,只有绫里法律事务所。也就是说,犯罪的瞬间,你就在现场!
就在小中几乎崩溃,就要认罪的时候,检察官却横插一脚。
检察官:等一下,小中,我看你还是认罪吧,把放的事,都说出来吧。各位,小中头脑有些混乱,所以由我来解释一下。其实是他进入事务所放的,所以才看到了那灯的。
所以,只有让小中再一次进行证言。
寻问开始后主角找不到任何破绽。就在这时,他仿佛看到了千寻所长,原来是所长借助真宵的灵力在和主角对话。她告诉主角,那张收据就是决胜的关键,那一定是小中写的字。她叫主角看那张收据的背面。原来是一张10万日元的那个立式台灯的收据,而且是9月4日买的,正好是事件发生的前一天。而小中说他看见那盏灯却是在事件发生前的一个星期里,那时候根本还没有那灯!
「9月9日下午1点16分,地方法院第一法庭」
再次开庭。原来先前主角晕过去了,所以暂时休庭。现在寻问开始。
主角就拿出那张收据,指出小中的破绽。就在法官也在事实面前只能执行公正的时候,那位检察官又横插一脚,想要改日再审判。所以法官也就同意了延期到第二天。
就在这时,所长通过真宵,给了主角一张记录。主角把这给法官阅读,听到的都是些熟悉的名字,这些都是政界、经济界的名人。小中听到大吃一惊,这时所长又通过真宵对小中说:如果你不认罪,我就把这张表交给新闻媒介。小中果然吃这一套,立刻把什么都招了,法官立刻宣判主角无罪释放!
在等候室中,见到了通过真宵身体的千寻,她让主角今晚9点来事务所。晚上主角来到事务所,听到的是所长的声音,这时突然真宵出现。原来一直都是她在扮演着所长,并非什么灵力。她交给主角一张所长写的纸条,就是让主角接管事务所,成立“成步堂律师事务所”……真宵也会协助主角的,他们互相握手。
就在这时,主角真的听到了所长的声音:加油啊,成步堂君,我会一直看着你,支持你的。
真宵:成步堂君,快走啊。
主角:去哪里?
真宵:当然是去吃拉面啊。这附近有一家很不错啊,快走吧!
主角:知道啦,知道啦!
nana,字数有限,剩下的自己看吧!
逆转裁判攻略
某天,从新闻中得知,《大江戸トノサマン》的主角荷星三郎涉嫌演员而被逮捕,被害者是扮演怪人的衣袋武志。这时真宵的手机响了起来,原来是那位扮演诸侯的荷星找事务所。
来到拘留室见荷星,询问后得知:原来那天他们在英都摄影所集合,从早上10点开始动作排练,一直到傍晚5点。但在集合时,发现扮演怪人的衣袋在舞台附近倒下,胸口被诸侯的长矛刺穿。接着又了解到那天荷星是9点到拍摄场地,一直排练到下午5点,吃过午饭后,他在休息室睡午觉。但醒来时,已经超过了集合时间的5点,赶到混乱的现场时,看到衣袋已经倒下了……
在摄影所正门前碰到老太太门卫,她要主角拿出委托的证据才让进去调查。先到拘留所找荷星得到三郎的委托书,再回到摄影所把委托书交给老太太,得到摄影棚的俯视图。在第1スタジオ(第一舞台)碰到上次事件的刑警,得到武志的解剖记录:死亡时间是15日的下午2点30分,用枪状的凶器刺穿胸部。
到乐屋(休息室)调查地上的包得到磁卡,再去第一舞台调查画面右侧的门和摄像机,和女工作人员聊聊天。回到正门前调查电脑选ST1-307,得到荷星(?)照片,背面写着“10月15日下午2点……第二人”。
10月18日上午10点,地方法院第四法庭
首先刑警作为证人上庭,摆出摄影棚的俯视图表示地理位置是关键。事发当天,那里只有被害者、被告,还有主角碰到的女工作人员三人。下午1点门房老太太开始值班,一直到五点才发现死者。推定死亡时间是2点30分。然后法官会拿来凶器,作为法庭记录被登录。然后宣布老太太上庭作出证言。
寻问开始,主角拿出那张照片反驳老太太。
主角:你口口声声说你看到的是荷星,难道就是这张照片上的诸侯吗?
老太太:当然就是这照片啊。
主角:这照片只是诸侯,而荷星本人只是扮演而已,他不是诸侯。
果然法官需要老太太再次进行关于照片上的男子就是荷星的证言,老太太就再次作出证言。
寻问开始,当主角寻问损坏的道具时老太太说连那枪状的凶器都损坏了,后来她用胶带弄好了。主角认为这一点很重要,所以就把这存为法庭记录。这时法官提及了死亡现场的衣服包裹,但是检察官说还没有找到,并且想蒙混过关。这时主角不能不管,立刻提出申辩。
所以法官只能让证人继续作出证言。
主角拿出那张照片,开始发问。
主角:这照片是在那里门口架设的监视相机拍摄的吧?
老太太:是啊。
主角:只要有人通过,这相机都会拍摄下来的吧?
老太太:你好象很了解啊。
主角:拍摄后的照片,都存储在门房的电脑中吧?
老太太:你是否我们内部人员啊?太了解了。
主角:这照片就是那电脑打印出来的,在背面分明写着《10月15日下午2点 第二人》。
老太太:那就是下午2点拍摄的照片。
主角:我知道。问题是“第二人”的部分。
老太太:“第二人”……
主角:电脑中的照片,只有这一张。所以……这照片上没有写着《第一人》不是很奇怪吗?
法庭上下一片喧哗。
主角:这就可以证明当时有两个人通过那里去舞台。但是照片只剩下一张,消除了那张照片的数据的人……不正是你老太太吗!
老太太:我不管,反正那天我只看到了荷星一人。
法官和法庭上下都要老太太对此做一个说明,所以她只能再次进行证言。
主角就抓住最后一句证言发问,老太太承认有个小学二、三年级的影迷,从排水口的网那里钻了进来。所以法官宣布休庭讨论此事。
再次开庭时,主角表示还有其他人有犯罪的可能,选择回答老太太。
主角:就是那个老太太,他作为值班人员,有可能离开岗位去舞台。
法官:那为什么要偷那件戏服呢?
主角:很简单!因为那样才能装扮成诸侯的样子在摄影机前蒙混过关。
然后主角继续选择:追い打ちをかける(追击不放),向老太太发问。
此时老太太竟然把嫌疑对象都推在了那个小学生身上。但主角拿出照片,说明那凶器因为被照片上的人拿着,那小学生是不可能得到凶器的。因此法官宣布改日审理,但老太太突然说还有难以启齿的事没有说。又再次让老太太作出证言。原来那天上午监督在看大家排练,下午和制作人在第二舞台开会。老太太收了他们小费,他们让她别说出去。还有个关键人物在场,是电视台的エラ。所以改日再审理,需要进一步调查。
先到拘留所找荷星,再到工作区打开被堵上的排水口,去乐屋调查桌子上的饮料,发现都过期了。在正门前向女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在第二舞台前听见房间里有特殊声音。再返回乐屋碰到了监督,了解制作人姬神的事。到正门前的スタッフエリア(职员区域),碰到小孩大泷九太并得到了安眠药。乘老太太在抓孩子之机,调查电脑得到钥匙。到第二舞台前调查房子的门,进入房间内碰到制作人姬神。她不肯回答任何事,却说要看剧本。她还要主角转交东西给监督,得到“姫神のメモ”。到乐屋把“姫神のメモ”给监督看。到第一舞台内调查椅子,发现“台本”。把台本交给姬神,并得知当天在道口有个报时的雕像在2点15分倒下堵住了路,畅通时已经是4点了。在事务所得到提示,去摄影棚找那小孩。在正门前把カードキー(钥匙)给老太太看,得到トノサマンのカード。到乐屋把トノサマンのカード给九太看,他说想要レアカード。在コテージ里把トノサマンのカード给女孩,换得レアカード。再去乐屋把レアカード给九太,交谈后得到“荣光の足迹”。
第二天再次开庭,监督先作出证言。经过盘问后,发现他休息过而且吃了东西。监督只得再次作出证言。寻问开始,当问到主角是否认为在那开会房间里的人去过第一舞台时,主角选择:もちろん主张する。但检察官提出雕像堵住路的事,所以主角很不利。
休息后,小孩九太出庭,得到他的照相机作为法庭记录。九太作出证言后,主角就拿出照相机来指出他第9句的错误。九太只好再次作出证言,主角抓住他第4句不放,然后选もっとゆさぶる来追击。
主角:九太,你最开始说的是“我的眼睛一刻都没有离开过打斗现场”。那为什么最为关键的场面会没看到呢?
然后法官会问为什么九太没有看见高潮部分,主角选择“证据品を提示”并拿出相机。
主角:这相机是最近才买的吧,你对它的操作并没有熟练掌握。所以高潮的时候你在看相机,因为你想把那个拍摄下来!
九太再次作出证言,主角抓住第5句,然后选“キツくゆさぶる”来追问他是否真的没有拍下来。所以他改口说虽然拍了,但是数据消失了。主角就对这一句话,以“荣光の足迹”来驳回他。因为他说过把所有的诸侯胜利场面都拍摄下来了。当主角被问到为什么少年把那数据消除了,选择回答:トノサマンは胜たなかった(因为诸侯根本就没有胜利)。
主角:九太,真相是诸侯被打倒了吧?你说他不会输,那些只是故事的台词而已。你先是骗人说没有拍下,然后又说把好不容易拍到的照片给删除了。因为对你来说,诸侯是绝对不会输的。但是,九太,你却目击到了你最不想看到的一幕,那就是诸侯战败了的场面。九太,你不得不承认,你说的“看到了诸侯胜利了”那都是谎言!
主角:我们都犯了一个大错误,那就是——选择回答:被害者はトノサマンだった(被害者是诸侯),而且诸侯就是衣袋武志!
然后九太交出一张唯一没有消除的照片。主角指出了照片上的门柱上面的“2”,这说明不是第一舞台。然后选择地图上的第二舞台,关键问题选择:“道がふさがっていた”。被害人在道路堵住以前去过第二舞台。而监督的证词说因为堵住而无法通行,但恰恰相反。
罪犯就在当时开会的人中间,不管怎么说行凶是在第二舞台,而吃牛排的地方就是现场。老太太看到的是衣袋,之所以衣袋要偷荷星戏服的原因就是想去第二舞台。为了证明这点,选择回答:证处はある,并且拿出安眠药的小瓶子作为证据,那天荷星一直睡觉的理由就是因为这个。然后又以ビンの指纹を调べる(调查瓶上的指纹)来说明这是衣袋做的。然后就休庭,等第二天再开庭。
现在又要开始侦察工作了。
在第二舞台前碰到了姬神,又在スタッフエリア的刑警那里得到ステーキの皿和睡眠药の小ビン作为法庭记录。到乐屋听到了衣袋有把柄在姬神手里的说法。在“摄影所の方针”的对话中,把“荣光の足迹”给女孩看。女孩就会告诉主角,详细情况老太太清楚。在正门前“5年前の事故”的对话中选择:“证据はある”,把睡眠药の小ビン和ステーキの皿给她看。原来5年前衣袋因为事故害死了人,这事被记者拍了照,结果是姬神利用暴力集团来平息了这事。然后得到了“5年前事故の写真”作为法庭记录。返回第二舞台把这照片给姬神看,姬神竟然要暴力集团抢主角的那张照片。这时刑警赶到解围……
法庭审理最终日,姬神上庭作出证言。
主角抓住第6句,把ステーキの皿拿出来指出:里面什么都没有,而吃过的牛排应该剩下骨头,所以她并没有吃(ステーキは食べなかった),因为她和诸候在一起(トノサマンに会っていた)。主角还认为凶器很重,她不可能使用凶器(わからない),指出凶器并不是枪,然后拿出トノサマン?スピアー进行说明。在主角进行过程的说明(もちろんできる),拿出“5年前事故の写真”作为参照。从照片上被铁栅栏刺穿胸部的人来看,5年前同样的情况现在再次发生了。
主角:当时姬神正好要出来吃牛排,但是碰到了衣袋,边说着5年前事故的事,然后把他推倒在那铁栅栏上。5年前,衣袋自己也是那样做的。所以现在他自己也那样被结束生命。
然后主角说明她有其他办法(他の方法があった)在15分钟内移动尸体。然后就拿出法庭记录的ライトバン来解释。
主角:你刚才说过,你很累,让监督开车送你去,所以你是用面包车把尸体运送过去的。而且……你们偷了荷星的戏服,并把他包在了尸体的身上!
然后主角指出监督确实是协同犯罪(もちろん共犯)。但是姬神要主角拿出证据,主角也没办法,只能让她再次证言(もう一度证言を)。但她不同意。就在这时检察官帮了主角,要她对于发现尸体后的举动进行证言。
开始寻问后,主角仔细寻问每一句话。都选择:もっとゆさぶってみる。
当问到为什么没有带着剧本和记录,本来就是为了排练的。她解释说,因为知道有事件,所以就没想要彩排了。这时检察官帮了主角,提出:难道你出门前就已经知道有事件了吗?所以她只能修改证言:因为受了伤的衣袋无法进行动作场面,所以我才没有带去剧本和记录。主角就抓住这一条,拿出照片。
主角:明明受伤的是荷星,你为什么说是衣袋?从照片上可以看出,那是装成荷星的样子,为了蒙蔽摄影机。
姬神:我不知道,我是听监督说的。
主角:但是监督并没有参加上午的排练,也就是说,他根本就不知道荷星受伤的事。而是看到了受伤样子的衣袋(足引きずった衣袋を见た),所以你误认为衣袋受了伤!
但她还不承认,所以主角选择:可以证明动机(もちろんできる),然后拿出“5年前の事故の写真”。然后主角表示她没有动机(动机などない)。
主角:她并没有要杀衣袋,只是把要来袭击她的衣袋推了下去!衣袋用安眠药让荷星睡觉,偷了戏服,蒙混过老太太,走向一直在不断利用自己的姬神。
最终姬神不得不承认那就是事实的真相,所以荷星无罪释放。
主角又打赢了艰难的一仗。
第三话完
逆转裁判1最后一章的攻略
太大啦,你把邮箱给我
逆转裁判1攻略
第一话 最初的逆转
“该死,为什么我会遇到这么倒霉的事?!我可不想就此坐牢,得想个办法,找个替罪羊,对,就选他!”
(8月3日 09:47 地方法院 被告第2候审室)
新人律师成步堂龙一与他的老师绫里千寻以及委托人矢张政志正在为自己的第一次出庭作着最后的准备。在这里可以先熟悉一下操作:按R键
可以调出证物目录,左右键可以选择不同的证物,如果有证物可以详细查看就按L;再按一次可切换为人物档案,同样以左右键切换。
(8月3日 10:00 地方法院 第2法庭 对手:亚内武文)
首先,审判长会问成步堂三个简单的问题:
1、被告是谁?答:矢张政志
2、被害人是谁?答:高日美佳
3、死因是什么?答:被钝物重击
回答完后,得到证物《凶器·思想者摆设》。之后检察官要求被告出庭做陈述,开始又会得到证物《被害者的护照》,然后检察官要求被告
对死者表达看法,这时要选择“不让他回答”;接下来检察官会问他案发当天是否去过案发现场,选择“让他如实回答”,回答后,检察官
提出“反对”,并传唤了目击证人——报纸推销员·山野星雄。然后证人开始对“目击情况”作证。
<证言1>
我在进行报纸推销,这时从某个房间走出来一个男人。
这男人慌慌张张,门半开着人就走了。
觉得有些古怪,我就去偷偷看了下那个房间。
一看,噢哟,有个女人死在房里!
我吓得腰都软了,没敢进入那房间。
我想这事要立即向警方报告。
但是她屋里的电话无法使用。
所以我只得到附近的公用电话处去通报。
R时间我记得很清楚,是下午2点。
逃走的男人,就是站在那里的被告,完全没错。
(R《解剖报告》)
<证言结束>
证言结束后又得到证物《案发现场的停电记录》,之后就开始由律师进行“询问”,在“时间我记得很清楚,是下午2点。”这句出现时按R
键进行“举证”,选择证物《死者的解剖报告》(注:在以后的证言中如果看到某句前带有“R”字样就代表在询问中在此句“举证”;出
现“L”字样就代表在该句按L键进行“威慑逼问”,字母后面出现的数字代表出现问题时的选项代号;如字母出现在句末则表示该动作在第
二轮询问中使用,因为如果在一轮证言询问下来没有找出疑点可进行重复询问)。控方提出“反对”但遭审判长“驳回”。然后证人开始对
“发现尸体的时间”进行作证。
<证言2>
发现尸体的时候,我是听到时间的。
那声音象是电台报时………………大概、是电视里的报时吧。
啊、但是、如果是报时,不可能相差2个小时的。
R我想很可能是被害人在看录像什么的吧。
我听到后,就以为当时时间是2点。
对不起,给大家添麻烦了…………
(R《停电记录》)
<证言结束>
这次反驳之后,证人开始陷入恐慌,为了圆谎,又开始对“听到时间”作证。
<证言3>
果然是搞错了,不是“听到”时间而是“看到”的!
现场不是有一个座钟吗?
R瞧,就是凶手用于击打的那件凶器。
大概、看了它我才知道时间的……
(R《思考者摆设》)
<证言结束>
到此时方知原来凶器《思考者摆设》原来是个“座钟”,审判长认为证人的证词无误,此时成步堂提出证人的证言“还有问题”,证人说过
未进入房间,但却知道《思考者》是个钟,而且这个钟需要拿在手里把玩过才能知道,所以提出“证人当时进入过房间”的结论,控方提出
“反对”,证人也气急败坏的把假发摘了下来扔在了成步堂的脸上,审判长要求成步堂为刚才的假设提出“证明”,成步堂提出要证明这点
只需要“让钟报时”就可以了。当钟报出时间为“09:25”时,成步堂向控方问得现在的准确时间为“11:25”,证实了钟“慢了2个小时”,
但证人不服,向成步堂提出了一个疑问“这个钟在案发时是否已经慢了?”成步堂大汗,无法回答,正当审判长宣布对证人的询问结束之时, 绫里千寻及时地制止了他,并向成步堂提议“逆转思维”,考虑“钟为何会慢2个小时?”成步堂考虑之后得出结论,说有件证物可以证明 “当时钟已经慢了2个小时”,向审判长提交证物《护照》,并说明了理由。证人听后口吐白沫,昏倒在地。至此本案告终,宣布被告人矢张
政志“无罪”!事后,矢张认为自己被别人玩弄了感情,但成步堂向他提交了《思考者》,称被害者还爱着他,矢张想了想之后,将《思考者》赠送给了绫里千寻。成步堂与千寻离开法院,一起回去,可谁也没想到,这会是他们两个人的最后一面
第二话 逆转姐妹
千寻与妹妹通过手机约定晚上9点在律师事务所碰头,将某个案件的重要证据暂时交由妹妹保管。
(9月5日 20:57 绫里法律事务所)
一个神秘的男人为了夺走那个重要的证据,潜入绫里法律事务所,并将绫里千寻。
(9月5日 21:08 绫里法律事务所)
从外面归来的成步堂发现屋里有血的味道,急忙冲进所长室,看见屋里一片狼藉,一个少女抱着千寻的尸体哭泣,嘴里喊着“姐姐”,不久
便昏倒在地,成步堂将她抱到会客厅的沙发上让其休息,自己对现场进行调查(注:现场场景较大时可通过L键切换场景)。
调查尸体得到证物《凶器·思想者座钟》(怎么又是这玩意儿,真是不祥之物呀)以及《玻璃的碎片》之后,在尸体旁多出一张纸条,调查
可得到证物《写有血字的购物发票》。按L键切换场景,调查电话,发现电话被毁坏,这时窗外对面的旅馆里有女人惊叫,并看着这边,意识
到对方在报警,成步堂离开了所长室。回到客厅发现,沙发上的少女不见了,这时少女突然出现在成步堂面前,成步堂向其询问名字,得知
少女名叫“绫里真宵”,想起刚才在尸体旁捡到的纸条上写着同样的名字,于是成步堂将纸条“指证”给女孩看,女孩大吃一惊。正在此时,
门外警笛声响起,一群警察冲了进来,带头的是一个名叫“系锯圭介”的刑警,称对面旅馆有人报案这里发生了命案,然后走进现场进行调
查。没过多久,系锯刑警怪叫着冲出来,将《写有血字的购物发票》拿给二人看,得知血字的意义之后,将名为“绫里真宵”的女孩紧急逮
捕。成步堂也随其回警局作了笔录,直到黎明时分才从警局出来,但为了调查千寻的死,一到探监时间,成步堂就去探望了绫里真宵。
(9月6日 09:07 拘留所 会面室)
见到真宵时她很憔悴,并拒绝了由成步堂担任辩护律师,与其交谈后可以得到证物《真宵的字条》,同时真宵给了成步堂一个地址,要成步
堂按地址找到某个律师为其辩护,成步堂选择“接受请求”之后离开了拘留所。
(9月6日 某时间 绫里法律事务所)
回到事务所后,一群警察正在展开调查工作,找到系锯刑警,交谈后得到证物《绫里千寻的解剖报告》,并得知法庭上的对手是“御剑怜侍”,
一个为将判为“有罪”而不择手段的恶劣的检控官。将《真宵的字条》出示给系锯刑警可以得到证物《真宵的手机》,搜集完情报后,
正准备离开,系锯刑警无意间把目击证人的消息透露给了成步堂。
(9月6日 某时间 坂东饭店 303室)
一进房间,名叫“松竹梅世”的女人迎上前来,寒暄了几句后跑去化妆(居然还有心情化妆?!),趁此时调查一下整个房间,刚准备调查
开着的抽屉,梅世跑出来制止,显然里面有见不得人的东西,但现在无法调查。向她询问绝对是白费心机,没办法只好离开。
(9月6日 某时间 星影法律事务所)
来到星影法律事务所,发现律师不在,刚准备离开,听到一声咳嗽,名叫“星影宇宙之介”的老头走了出来,向她提出为绫里真宵辩护的请
求后,星影律师脸色一变,拒绝了请求。与其交谈了一下,得知这件案子一般的律师是不会答应辩护的,追问原因却被其搪塞了过去。看来
只好由成步堂挑起这重担了。
(9月6日 15:42 拘留所 会面室)
见到真宵后,无奈的告诉她星影的决定,真宵感到很沮丧。与其交谈之后会得知曾经害其母亲身败名裂的男子名叫“小中”,这时时间已近16点,公家即将为真宵指派律师,成步堂义无反顾的决定为真宵进行辩护。真宵感到吃惊,问成步堂为何愿意帮自己,成步堂说“因为我是 你的朋友,我不能丢下你不管!”感激之余,真宵接受了成步堂为其辩护。这是成步堂想到在坂东饭店那不自然的一幕,于是决定再一次深 入调查。
(9月6日 某时间 坂东饭店 303室)
来到梅世的房间,梅世正在沐浴,遇见了打扫房间的服务生,与其对话后得知有个名叫“小中”的男人打电话给梅世,感觉有点蹊跷。再次
调查那个开着的抽屉,在里面意外的发现了《》,将其放入口袋,收归为证物。这时梅世沐浴完毕,成步堂快步离开了饭店“明天,我们法庭上见!”
(9月7日 10:00 地方法院 第1法庭 对手:御剑怜侍)
开庭后,审判长请御剑作了一下案情描述,之后,第一位证人——系锯圭介刑警入庭。系锯刑警用俯视图向法庭作了一下简单的案情分析,
同时《现场俯视图》被作为证物记录在“法庭纪事”中,然后系锯刑警开始为“逮捕真宵的理由”作证。
<证言1>
接到电话举报说有案件发生,自己立即赶到了现场!
当时有2个人在事发现场。
被告绫里真宵和律师成步堂龙一。
自己毫不犹豫的逮捕了绫里真宵!
L其理由,是因为有举报者的目击证词!
这个举报者目击了绫里真宵犯罪的那一瞬间的说!
<证言结束>
成步堂找不出证言中的“矛盾”,真宵丢了张纸条给成步堂,叫其使用“威慑”(L键)来动摇证人。这一招果然有效,系锯刑警犯错误后重
新更改了证词。
<证言2>
自己确认了嫌疑犯后,立即着手进行现场调查。
并且在尸体旁发现了一张小纸片!
上面明显的有“真宵”几个血字!
化学分析后,这血确实是被害人的!
而且被害人的手指上也有血迹的说!
R被害人临死前,写出了凶手的名字的说!
怎么样?这就是“确凿无误的证据”的说。
(R《解剖报告》)
<证言结束>
揪出系锯刑警的错误之后,御剑立即提出“反对”,理由是《解剖报告》有误(怎么可以这样的说!!),因此证物《解剖报告》的数据更
新。御剑出言讥笑,成步堂只能无奈的“怪自己不好”。之后,御剑请梅世入庭作证。梅世一入庭就乱送秋波(真是个!)搞得法庭大
骚动,被审判长严厉训斥。然后,梅世开始为“事发当晚目击到的情况”作证。
<证言3>
L1当天夜里9点左右,梅世我瞧了一下窗外。
真想不到!正好看到有个长发女人在、在被人袭击!
L22袭击她的就是站在被告席上的那个小女孩!
女人避开袭击后,一时逃开了。
那女孩追上去,下了重手……!
然后那女人就……啊——
那女人就这样……颓然倒下……
……就这些。梅世我看见的就·是·这·些。
<证言结束>
在成步堂的一再追问下,梅世犯了很严重的错误,被迫重新作证。
<证言4>
梅世我连细节都看得清清楚楚的!
被害的女人躲过了最初的攻击后,往右面逃去。
然后穿和服的女孩子追了上去……
用手里的凶器砸向她!连凶器也看清楚了!
R21R1R2RR2是个钟,钟。……好像是个座钟?样子像个“思考者”!
……怎么样?这样就清清楚楚的都看见了!
(R《思考者座钟》《真宵的手机》《思考者座钟》《》《真宵的手机》)
<证言结束>
经过一连番的反驳,梅世陷入疯狂状态,立即翻脸,可接下来却发生了意想不到的事,梅世有“不在场证明”,没办法只好“传唤服务生”
来进行询问。
<证言5>
我在坂东饭店担任服务生长。
大概是夜里8点刚过吧,梅世**打来电话。
L要我们9点钟准时送冰咖啡过去。
L所以我9点钟准时将冰咖啡送了过去。
L我确实将冰咖啡亲手交给了那位女士。
<证言结束>
询问结束后,没有任何有用价值的线索,就在服务生就要离开时,成步堂“还不认输”,又问了最后一问题——“铺床”,这一问终于找到了突破口,证明梅世房里住着“2个人”,而且“和梅世同住一屋的另一个人”案发时却没有“不在场证明”!为此审判长宣布休庭,择日再 审。
(9月7日 14:04 地方法院 被告人第1候审室)
在候审室中作了简短的总结,成步堂赶到拘留所,得到《梅世的证词》作为证物(第二回 终)
(9月7日 15:11 拘留所 会面室)
来到会面室,与梅世交谈了一下,根本无法沟通,只好暂时离开会面室。
(9月7日 某时间 星影法律事务所)
来到星影法律事务所,发现那幅很大的画不见了,桌上留有2张照片,拿取《DL6号事件资料2》作为证物,然后离开。
(9月7日 某时间 坂东饭店 303室)
和服务生聊了一会儿,然后出示《DL6号事件资料2》给他辨认,得知就是与梅世同住一屋的男子,并得到《服务生的宣誓书》作为证物。
(9月7日 某时间 拘留所 会面室)
再次与梅世交谈,并给他看了《服务生的宣誓书》,终于问出了“那个男人”的事,得知该男子名叫“小中 大”(极其怪异的名字),是
她的上司,并得知了《小中文化社》的地址。现在该见见这位“幕后人物”了。
(9月某日 某时间 小中文化社 社长室)
刚来就被这个叫“小中 大”的男人吓了一跳,其狂妄的语气真得让人很不爽!首先调查一下那张超大的画,很明显那是那个老律师星影的。
与小中交谈一下,结果在问到这幅画“什么时候得到的”之时,小中再次狂妄的说话,并痛殴了成步堂。这使得他的嫌疑更大,似乎星影律
师知道他的事,于是决定去问问那个老头。
(9月某日 某时间 星影法律事务所)
那老头居然没注意到成步堂的出现,假装咳嗽了一声后,回过神来,与其交谈到小中时选“那幅画”和“敲诈者与被敲诈者”得知了事情的
真相,据说千寻一直在搜集小中的罪证,于是决定去翻翻。(在此将《DL6号事件资料2》还给星影)
(9月某日 某时间 绫里法律事务所)
回到事务所,调查书架,会发现3个档案,而且奇怪的是唯独关于小中的档案被人拿走了。只留下一张某政治家自杀的《新闻纪事》能够作为
证据(在S档案里),于是拿着这个决定再去小中那里一次。
(9月某日 某时间 小中文化社 社长室)
再访小中,将《新闻纪事》交给他看看,并指控小中在“敲诈”,当小中要赶成步堂走时,成步堂提出“抗议”,并声明自己的立场以及见
解,小中立即致电检察局长,派人以“绫里千寻”的罪名将成步堂逮捕!
(9月8日 15:37 拘留所 会面室)
再次见到真宵,她已经出狱了,成步堂向她诉说了一切,真宵要求帮忙,选什么都可以,反正只是“开开玩笑”,成步堂要求真宵明天到法
庭上来,然后要与小中一决胜负!(第三回 终)
(9月9日 09:52 地方法院 被告人第1候审室)
在候审室碰上了御剑向成步堂宣战,成步堂决定自己为自己辩护,一场生死决斗即将展开!
(9月9日 10:00 当地法院 第1法庭 对手:御剑怜侍)
在御剑简短的案件评论以后,御剑会直接要求证人入庭作证,这时问不问他上次不来的原因随便,对审判没啥关键作用。小中一入庭就开始作
证。
<证言6>
那时正好是9点左右吧。
我坐在窗边Reading文件,就是读文件。
这是窗外响起什么物体的声音!
我吃了一惊,看了一下对面的大楼。
正好看见1个刺猬头发型的男人在袭击1个长发的女士!
不用说,这男人就是你,Mr.律师!
我把梅世君也喊来了!她看了也吃了一惊!
LR3被害人,嗯……拼命的躲开,你紧追不放!
Just fit!……就这样The end。
(R《梅世的证词》)
<证词结束>
举证《梅世的证词》后,在俯视图上指出小中的位置,点在“犯”上。御剑会提出“抗议”,小中这时推翻证词重新作证。
<证言7>
梅世君的证词是正确的。……当然我的也是。
你袭击那女士时,她首先逃往左边。
然后你狠狠地砸了她。……这是我看到的部分。
你追上去后,对她下了毒手。
……这是梅世君看到的部分。
R就是说你砸了被害人2次,怎么样?
你想起来了吧,Mr.律师……!
(R《解剖报告》)
<证言结束>
举证后,御剑要求休庭遭成步堂“反对”,全场旁听也一致认同!小中无奈只好继续作证。
<证言8>
LR嗯,怎么说呢,听到那东西倒下的声音,我才看了下对面的窗户。
接下来的瞬间,Miss千寻往左边逃去!
凶手……你,想砸她,她……躲开了你的袭击。
……然后,她改变了方向,往门口那儿逃去!
你追上后“砰”的一声砸中了她! .
(R《现场俯视图》)
<证言结束>
到此处原以为可以接近胜利,可成步堂把御剑给忘了!结果功亏一篑!又让小中钻了空子!让他得以重新作证。
<证言9>
L那时,嗯,是9月初,大概是事件发生的前一个星期。
L我潜入绫里法律事务所。
L当然是为了去安装。
L那时我的确看到了那盏玻璃制的台灯。
(R《发票》)
<证言结束>
一轮询问下来,成步堂无法找到“矛盾”所在,正欲放弃,听到了熟悉的声音,绫里千寻的声音!!然后突然昏倒在地。
(9月9日 某时间 地方法院 被告人第1候审室)
苏醒后的成步堂对眼前的事实无法相信,真宵利用灵媒召唤了绫里千寻的魂魄,千寻告诉了成步堂出奇制胜的“秘诀”,就是那张《写有血
字的发票》,成步堂大惊,悟出了千寻的用意,怀着自信满满的心态再次回到了法庭上。(证物《写有血字的发票》数据更新)
(9月9日 13:16 地方法院 第1法庭)
回到刚才的证言中,成步堂揪出了小中的致命错误。小中至此完全陷入疯狂,但由于御剑的“反对”,小中再次得救,在危急时刻,千寻喝
止住小中,并交给了成步堂《千寻的笔录》作为证物要求其大声读出来,小中极度恐慌,千寻趁势加以威慑,终于逼小中招认了一切罪状。
(9月9日 14:24 地方法院 被告人第1候审室)
回到候审室,千寻为成步堂庆贺得到“无罪”宣判,同时约定晚上9点在事务所见面。
(9月9日 21:02 绫里法律事务所)
意外遇见了真宵,她说千寻将事务所拜托给了成步堂,以后“绫里法律事务所”将改名为“成步堂法律事务所”,而真宵将会以助手的身份
协助成步堂,千寻的魂魄也出现祝福二人
逆转裁判1简单攻略?
那句关键的话是大泽木夏实后面重新作证时出现的,应该是
<证言2>
L那是圣诞夜[12月24日]的晚上,刚过0点的时候。
L本**正呆在车子里。
L突然从湖面传来“乓”的响声。
L我从窗户往外看看到小船上有2个男人。
L那时候又发出一声响声。
L在湖上,毫无疑问就只有那么1艘小船。
<证言结束>
夏美作证结束后,狩魔提交了《湖的照片》作为决定性的证据!审判长因此即将宣判,成步堂紧急制止,要求对证人询问,但徒劳无功,一轮询问下来找不到任何矛盾,辩方的出言遭到了禁止!正要再次对御剑宣判有罪时,真宵出面制止,为成步堂赢得了一次宝贵的机会,所付出的代价就是自己代替成步堂以藐视法庭罪被逮捕。
第一遍询问是没有矛盾,接下来发生剧情,真宵退场,换取夏实作证。
<证言3>
R本**清楚地看到的呀,小船上的男人确实是御剑!
(R《湖的照片》)
<证言结束>
揪出她的错误之后,重新作证。
出现关键语句。
第一章 逆转的王牌
==法庭·上==*成步堂的证词 “关于比试”
对每句话进行威慑,出现新证词,对新证词指证“凶器瓶子”
*逆居雅香的证词 “案发当晚的事情”
对“那个人冲着被害者······”指证“浦伏影郎的解剖记录”
对“被害者紧握着脖子上······”指证“现场照片·2”
*逆居雅香的证词 “真实的比试”
对“筹码是店里准备的东西······”威慑,选择“进一步威慑”,选择“加入证词” ,对追加的证词指证
“筹码的照片”,选择“以上两者都是正确的”。
*逆居雅香的证词 “最后的比试”
对“因此,只要看看他们二位的牌······”威慑,追加新证词,对新证词指证“筹码的照片”,指出右上角的两张“A”,选择“要求看被害者的牌”,用触笔将扑克翻转,调查蓝色那张牌,选择“案件发生之后”,再选择“除此以外”。
==法庭·下==
*逆居雅香的证词 “圈套的经过”
对“紧接着···成步堂老兄······”威慑,选择“进一步威慑”,发动看破,指证“凶器瓶子”。
对新证词“打人的是那家伙······”威慑,选择“决定性的矛盾”,指证“成步堂的携带电话”,指证
“牙琉雾人”,选择“要求作出证词”。
*成步堂的证词 “案发当晚的晚餐”
对“之后,因为那个‘全套’的失败······”威慑,追加新证词。
调查“凶器瓶子”,发现是空的。
对“我在游戏时发现了······”指证“凶器瓶子”。
对“当我回到房间时······”指证“现场照片·1”
*牙琉雾人的证词 “案发当晚的经过”
对“闪亮的光头······”威慑,选择“出示证物”
指证“沾有血迹的A”,依次的步骤是:在图上点击“被害者”--用触笔旋转椅子180°--点击“”--点击被害者上方的架子--用触笔往左移动架子--点击“目击者”--指证“雅香的照片”。
强制调查瓶子里面的红心5,最后,向成步堂出示“沾有血迹的A”。
第1章结束。
第二章 逆转的连锁街角
DAY 1st ==侦查==
*成步堂演艺事务所
交谈
*引田诊所
交谈后“地图”收入法庭记录
*成步堂演艺事务所
交谈
*肇事逃逸案现场
场景左侧:交谈
场景右侧:调查公园门口的垃圾箱,选择“后视镜”,收入法庭记录,调查门口的警察。
回到左侧:出现新话题,交谈后离开
*小吃摊消失案现场
场景右侧:交谈后调查地上的碗,“汤碗”收入法庭记录
场景左侧:调查汽车
回到右侧:交谈新话题
*宇狩医院·车库
调查车轮间的手机和汽车排气管,“手机”和“美贯的内裤”收入法庭记录
调查汽车的后视镜,选择“出示证物”,出示“后视镜”
*引田诊所
交谈
*成步堂万能事务所
交谈,“委托书”收入法庭记录
*北狐组门前
过场
*人情公园内
调查小吃摊,离开
*引田诊所
交谈
*成步堂万能事务所
调查中间的“大礼帽”,“白色粉末”收入法庭记录
*人情公园内
指证“白色粉末”,交谈后,指证小吃摊的主人是“矢田吹卖面”
交谈完毕,调查公园里的垃圾桶和小刀,对小刀检验指纹,核对选择“北木泷太”,“内裤”和“小刀”收入法庭记录。
*拘留所
过场
DAY 2nd ==法庭·上==
*北木泷太的证词 “北木泷太的真相”
对“半年前,我住院······”、“托他的福!······”“就这样啥也不说······”三句进行威慑,“泷太的体检报告”收入法庭记录
*河津京作的证词 “案发当晚目击到的情景”
对“然后,一声枪响,正面······”指证“宇狩辉夫的解剖报告”
*河津京作的证词 “案发当晚目击到的情景2”
对“就那样把手枪往地上······”指证“手枪”,选择“有问题”,最后指证“小刀”
*河津京作的证词 “从目击案件到报警之间”
逐一威慑,出现问题后选择“是”
DAY 2nd ==法庭·下==
休庭时选择“想起来了”
*河津京作的证词 “从目击到报警之间”
对“所以···对了······”威慑,发动看破,破绽在手指处,选择“要求出示手机”,选择“出示证物”,指证“后视镜”
*河津京作的证词 “河津京作的真相”
对“不论凶手,被害者······”指证“小吃摊”,之后选择“证人是正确的”,在图上点击中间偏北的位置,选择“以其他罪名起诉”,依次指证“美贯的内裤”、“内裤”
DAY 2nd ==侦查==
*成步堂万能事务所
交谈
*北狐组门前
再次调查公园门口的垃圾桶,“拖鞋”收入法庭记录
详细调查“拖鞋”的鞋底和内侧,发现鞋印,找出“脚趾纹”
*拘留所
交谈
*成步堂万能事务所
交谈
*北狐组门前
交谈
*矢田吹家门前
对话后切换到左侧的宇狩医院门前,离开
*拘留所
指证“小刀”,交谈完毕离开
*北狐组门前
过场
*人情公园内
交谈后选择“试试看”,采集脚印,第一个脚印和“北木泷太”对照,继续选择谈话内容的“足迹鉴定”,从而鉴定出绿色的是河津的,对另一个所谓“迷之痕迹”的红色脚印选择“出示证物”,指证“拖鞋”,随即“宝月刑警的命令书”收入法庭记录。
*矢田吹家门前
过场
*宇狩外科医院
调查右边的拖鞋和蓝色凉鞋,详细调查“凉鞋”发现“脚趾纹”
调查“汤碗”,最后调查左边的门,进入“院长室”
*院长室
调查地上的台灯,“台灯”收入法庭记录
调查保险柜,选择“有能用的东西”,指证“指纹检测粉”,将粉布满所有按键,吹完方可,密码:7952
调查保险柜里面的文件和弹孔,“泷太的病历”和“子弹”收入法庭记录
*人情公园内
指证“凉鞋”,选择“有样品”,指证“拖鞋”
*引田诊所
交谈
*拘留所
指证“凉鞋”,数据更新,指证“泷太的病历”,出现新话题,交谈
*矢田吹家门前
指证“泷太的病历”出现新话题
DAY 3rd ==法庭==
*并奈美波的证词 “泷太的作案计划”
对“所以,能做出这种事情的······”威慑,选择“可能还有其他人”,依次指证“并奈美波”、“泷太的病历”、“美波的凉鞋”
*并奈美波的证词 “宇狩外科医院发生的事情”
对“没有其他的事情了吧?······”使用看破,破绽在戒指处,随后指证“泷太的体检报告”
对“什么事也没发生······”指证“子弹”
*并奈美波的证词 “宇狩外科医院发生的事情2”
对“关于院长先生太阳穴上的······”威慑,选择“除此以外的其他位置”,点击指证“小吃摊”,选择“当然是有的”,指证“拖鞋”,再指证“汤碗”
*并奈美波的证词 “对王泥喜律师的反驳”
对“所以,我就放弃初衷打道回府了······”使用看破,破绽是右手的动作,依次指证“台灯”、“小吃摊”、“地图左侧的河川”,选择“汽车是无法开动的”,最后指证“美贯的内裤”。
在休息室里出示“泷太的体检报告”,第2章结束。
第三章 逆转的小夜曲
DAY 1st ==侦查==
*牙琉化妆室
交谈,“歌词卡片”收入法庭记录
调查化妆台镜子上的口红笔记,离开
*化妆室前走廊
调查右边第一扇门,剧情
*化妆室前走廊
“搜查协力委托书”收入法庭记录,调查地板上的“耳麦”
*拉米洛亚的化妆室
房间左侧:调查冰箱旁边地上的蓝色物品,“胸针”收入法庭记录,再分别调查天花板上的通风口、人字梯、门 边墙壁上的弹痕。
房间右侧:调查尸体的左手,“钥匙圈”收入法庭记录
调查地上的血字
调查地板上的手枪,“手枪”收入法庭记录
指证“手枪”,出现新话题
交谈完毕,回到走廊
*牙琉的化妆室
调查桌子上的卡片,“明信片”收入法庭记录
*舞台
和牙琉交谈指出2号乐器的错误
向牙琉指证“钥匙圈”,出现新话题
选项选择“注意到了”,指证“歌词卡片”
*牙琉化妆室
向拉米洛亚指证“胸针”
*拉米洛亚化妆室
过场
*舞台
过场
*拘留所
过场
DAY 2nd ==法庭==
*宝月茜的证词 “事件当天的情况”
对最后一句“现场搜查结果······”威慑
提出反证,选择“证人”,指证“拉米洛亚”
*拉米洛亚的证词 “目击的事情”
对第3句“未回过化妆室······”指证“胸针”,证言修改
对第4句“什么也没看到·····莱塔斯被墙挡住了吧······”发动看破,破绽在喉咙处,指证“搜查协力委托书”,对更新后的第4句指证“平面图”
*拉米洛亚的证词 “目击的事情2”
对最后一句话进行威慑,选择“有矛盾的证词”
*宝月茜的证词 “关于尸体消失的说明”
对第4句进行威慑,选择“提出异议”
对更新的第4句进行威慑,指证“现场照片”,点击被害人右手边地上“模糊的血字”,印出字迹指证“明信片”
*拉米洛亚的证词 “拉米洛亚的眼睛”
对最后一句“相关工作人员”威慑。
DAY 2nd ==侦查==
*成步堂万能事务所
和美贯交谈出现新话题,“录像带”收入法庭记录
向巴朗指证“录像带”
*日之丸圆形剧场
过场
*化妆室前走廊
指证“录像带”,“耳麦”收入法庭记录
指证“耳麦”
*拉米洛亚的化妆室
交谈
*舞台
调查钢琴,“开关”收入记录
*拉米洛亚的化妆室
指证“开关”,追加新话题,交谈后“遥控器”、“会场的界面图”、“点火装置”收入法庭记录
*拘留所
交谈
*日之丸剧场
交谈
*牙琉办公室
交谈后“波鲁吉尼亚的报纸”收入法庭记录
调查“吉他”出现新话题,交谈后“吉他”收入法庭记录
指证“点火装置”
调查中央椅子上的“白色物体”,追加新话题
交谈后,“样品”收入法庭记录
*日之丸剧场
过场
*舞台
调查红色吉他箱
*引田诊所
向拉米洛亚出示“样本”出现新话题
*拘留所
指证“样本”,交谈
DAY 3rd ==法庭·上==
*马基的证词 “无辜的证据”
对最后一句话使用看破,破绽在马基的右眼
指证“波鲁吉尼亚的报纸”,对新增的最后一句使用看破,破绽在拉米洛亚的喉咙,指证“马基”
*拉米洛亚的证词 “案发当日听到的情况”
对第2句进行威慑,选择“听到的内容”,加入新证词
对新证词“立刻按下开关······”指证“遥控器”,再依次指证“耳麦”、“点火装置”
选择“从别的地方听到的”并点击指证房间左侧天花板上的“通风口”
*拉米洛亚的证词 “天花板里的事情”
对第4句指证“录像带”
*拉米洛亚的证词 “大魔术的手法”
对第4句“用时2分钟”威慑,选择“出示证据”,“胸针”
对新证词“我······一直唱着歌······”威慑
DAY 3rd ==法庭·下==
*梅月大庵的证词 “关于拉米洛亚的证词”
对“宝月刑警······第3部份吧?·····”指证“燃尽的残渣”
对新证词“你说案件···证据给我看看吧······”指证“混音器”,指出1号乐器
*梅月大庵的证词 “无罪的证明”
对第2句“理由很简单······”指证“样本”
*梅月大庵的证词 “关于茧的走私”
对“总之,从商业角度看······”指证“新闻报道”
对更新的证词“···不如你告诉我···”指证“牙琉检察官的吉他”
指证“马基·托巴尤”
选择“可以证明”,指证“混音器”,指证音乐“第1部份”
选择“提出证人”,“马基·托巴尤”
第3章结束
第四章 逆转的继承者
DAY 1st ==侦查==
*成步堂万能事务所
过场
*拘留所
“真琴的名片”收入法庭记录
*土武六画室
房间左侧:调查小桌上的蓝色杯子,“咖啡杯”收入法庭记录
调查左边柜子后面的画,“被隐藏的画”收入法庭记录
房间右侧:调查中间桌子的抽屉,“红色信封”收入法庭记录
向宝月茜出示“咖啡杯”,喷雾后发现房内并无其他毒性反应,先退出,再对房间右侧桌子上的3CM小相框喷雾,“小相框”收入法庭记录
指证“红色信封”,使用X线机器后,“红色信封”资料更新,随后“叶见恒的名片”收入法庭记录
*日之丸圆形剧场
出示“或真敷的信封”和“叶见恒的名片”出现新话题
*拘留所
交谈
*土武六画室
指证“被隐藏的画”,出现新话题
指证“风景画”,用X线扫描每一幅画
DAY 2nd ==法庭==
*叶见恒的证词 “目击到的情况”
对第4句“接下来······”威慑,选择“巨星的咖啡的情况”,选择“重要”
对“就喝了一口······”指证“咖啡杯”
*叶见恒的证词 “在意的事情”
对“似乎是在写信”威慑,选择“加入证词”,出现新证词
对“是**的信封啊······”指证“红色信封”,选择“没有那种可能”
*叶见恒的证词 “新闻的味道”
对“因为,土武六先生的才能······”使用看破,破绽在右边腋下,指证“被隐藏的画”
*叶见恒的证词 “案发当晚的情况·总结”
对“案件发生之后,从工作室······”威慑,选择“确实有一个”,指证“信筒”
对“采访过程中,土武六······”威慑,选择“可以证明”,指证“小相框”,出示“红色的信封”,对信纸右下角喷雾,选择“浍濑土武六”,选择“浍濑真琴”
*浍濑真琴的证词 “关于红色的信封”
对每一句威慑,追加新证词,对“拿到的邮票上······”指证“魔术秀入场券”
7 years ago ==法庭==
*系锯圭介的证词 “的情况”
对“因为要遵从命令······”威慑,选择“是对别人开枪的”,点击指证“小丑布偶的头部弹孔”
对“这手枪是他的东西······”威慑,“舞台用手枪”收入法庭记录
对“向小丑开枪之后······”指证“舞台用手枪”
*或真敷巴朗的证词 “案发当晚的经过”
对“为了履行和死者的约定······”威慑,选择“手枪被丢弃的数量”,选择“当然很重要”
对“那残余的维持生命的液体······”威慑,选择“有矛盾”,指证“现场照片”,点击右上角的输液包,选择“以前曾经见过”,指证“小型注射器”,指证“笔记的一页”
==梅森系统==
*7年前-成步堂法律事务所
和美贯交谈,“帽子君”和“美贯的项链”收入法庭记录
*7年前-法庭·第二候审室
使用勾玉时:依次指证“美贯”、“帽子君”,出现新话题
*7年后-俄罗斯餐馆·波鲁哈吉
交谈后指证“美贯的项链”
*7年后-中央监狱·第13号单人房
交谈后调查左边柜子上的瓶子,“指甲油的瓶子”收入法庭记录
*7年前-土武六画室
调查房间右侧桌子上的小相框,“纪念邮票”收入法庭记录
指证“笔记的一页”,追加新话题,对土武六使用勾玉:依次是,选择“赝品的制作者”,指证“真琴”,出现新话题对话后选择“听一下”,对真琴出示“纪念邮票”并选择“是很厉害的魔术师呢”,谈话后使用勾玉:依次答案是“瓶子”、“牙琉雾人”
*7年前-拘留所
使用勾玉:答案依次是:“舞台用手枪”、“美贯的项链”、“纪念邮票”、选择“用证人来证明”、“或真敷优海”
*7年后-土武六画室
交谈后指证“美贯的项链”
*7年后-俄罗斯餐馆·波鲁哈吉
使用勾玉:答案是“舞台用手枪”、“王泥喜法介”、“优海的肖像”
最后“扎克的自白书”收入法庭记录
*日之丸剧场
使用勾玉:答案是“演出权利转让文件”、“扎克的自白书”
*中央监狱·第13号单人房
调查“**信封”,对邮票喷雾
DAY 3rd ==法庭==
开始依次选择“是如何做的”,指证“指甲油的瓶子”,指证“牙琉雾人”
*牙琉雾人的证词 “关于浍濑真琴的服毒”
对“该不会······你们认为······”使用看破,破绽在右手手背,
依次指证“纪念邮票”、“红色的信封”、“土武六给的信”
扮演陪审员宣判“无罪”!
终章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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